我已授权

注册

2020年10月19日 亚联发展股票收盘报5.73元 涨幅0.00%

2020-10-19 15:02:00 和讯 

和讯股票最新消息2020年10月19日,上证指数收于3312.67,涨幅-0.71%;深证成指收于13421.19,涨幅-0.82%;创业板指数收于2689.67,涨幅-1.28%。截止15:00收盘,亚联发展股票收于5.73,涨幅0.00%,总市值22.29亿,流通值16.64亿,成交量300.71万手,成交金额1724.00万元,换手率1.02%。

从资金流向数据看, 亚联发展主力资金流入null万元,主力资金占比null%。其中超大单净流入null万元,大单净流入null万元,中单净流入null万元,小单净流入null万元。


以上实时数据来源于和讯财经APP。


附公司最新公告:《亚联发展: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完成司法拍卖及工商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0-051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股权完成司法拍卖及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接
到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科技”)的通知,
开店宝科技的少数股东深圳市来美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美居”)持有
的开店宝科技3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物”)已完成司法拍卖,开店宝科技已
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
书》【(2020)吉01执225号之三】,开店宝科技的全资下属公司开店宝支付服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已收到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出具的《中国人民
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变更受益人的批复》【上海银函
(2020)104号】,相关工商变更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鉴于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与松原好友农业科技开
发有限公司、来美居金融借款纠纷执行一案,来美居同意对其提供的质押物即其
持有的开店宝科技35%的股权行使质权,进行司法拍卖。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日10时起至2020年8月3日10时止
(延时的除外)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
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为被执行人来美居持有的开店宝科技35%的股权(出资额
为 3,500 万 元 ), 此 标 的 未 经 评 估 , 为 双 方 议 价 , 当 事 人 议 定 起 拍 价 格 为
167,132,753.98元。
     竞买人条件:根据相关监管政策规定,参加竞买前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并
确认具备开店宝科技股权受让资格,能够获得上述股权变更批准才能具备竞买人
资格,未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并确认具备开店宝科技股权受让资格而参与竞买的
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符合前项条件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
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
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及执行裁定
    2020年8月3日买受人天津友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友盛”)
以人民币167,132,753.98元(壹亿陆仟柒佰壹拾叁万贰仟柒佰伍拾叁元玖角捌分)
的最高价竟得标的物。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
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吉01执225号之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
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被执行人来美居持有的开店宝科技35%的股权(出资额为3,500万元)
归买受人天津友盛所有,该项股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天津友盛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天津友盛可持本裁定书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
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开店宝变更受益人获得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批复情况
    2020年10月10日开店宝收到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出具的《中国人民银行上
海分行关于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变更受益人的批复》【上海银函(2020)104
号】,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
布】及其实施细则,批复同意开店宝变更受益人,此次受益人变更后,天津友盛
将间接持有开店宝35%

(责任编辑: HX666)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合作供稿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看全文
想了解更多关于《 2020年10月19日 亚联发展股票收盘报5.73元 涨幅0.00%》的报道,那就扫码下载和讯财经APP阅读吧。
写评论 已有条评论 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 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新闻排行榜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