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1日,和讯股票发布今日股市最新消息:
上证指数开盘报3332.15,涨幅0.12%
深证成指开盘报13613.87,涨幅0.07%
创业板指数开盘报2746.73,涨幅0.22%
*ST大洲股票(股票代码:000571)开盘价为3.60,开盘涨幅-0.83%,昨日收盘价3.63。截止发稿时间总市值29.31亿,流通值29.04亿,成交量0.04万手,成交金额0.14万元,换手率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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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司最新公告:《*ST大洲: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20-15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情况概述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新大洲控股”)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披露了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恒阳食
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恒阳”)土地租赁合同案的小额诉讼情况,于 2020
年 8 月 7 日披露了该案一审判决情况,有关内容请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临 2020-096)、《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临
2020-127)。
二、进展情况
近日本公司子公司漳州恒阳收到龙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2020
年 10 月 12 日签发的《限制消费令》(2020)闽 0681 执 2935 号、《执行通知书》
(2020)闽 0681 执 2935 号、《财产报告令》(2020)闽 0681 执 2935 号等文件。
(一)《限制消费令》的主要内容
因被执行人漳州恒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院决定对漳州恒阳采取
限制消费措施。该令自发出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被执行人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
定的义务或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解除该令时止。
(二)《执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漳州恒阳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的
(2020)闽 0681 民初 1550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招商局漳
州开发区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立案。依照规定,责令漳州恒阳履行下列义务:
1、拆除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并完成土地清理后将土地[具体坐标以(2020)
闽 0681 民初 1550 号民事判决书载明的范围为准]归还申请执行人招商局漳州开
发区有限公司掌管;
2、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实际归还占用土地之日止按每月 44350.56 元的
标准向申请执行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偿付土地占用费;
3、向申请执行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支付土地租金 71752.80 元即违
约金[违约金按(2020)闽 0681 民初 1550 号载明的计算方式计算];
4、向申请执行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支付土地占用费 576557.28 元
及违约金[违约金按(2020)闽 0681 民初 1550 号载明的计算方式计算];
5、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6、缴纳案件受理费 6400 元、执行费 10214 元(暂计)。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存在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
裁事项如下:
诉讼
涉案金额 诉讼(仲 诉讼(仲裁)审理 (仲裁)
序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万元) 裁)进展 结果及影响 判决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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