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6日,和讯股票发布今日股市最新消息:
上证指数开盘报3258.70,涨幅-0.59%
深证成指开盘报13056.30,涨幅-0.55%
创业板指数开盘报2585.79,涨幅-0.58%
中泰化学股票(股票代码:002092)开盘价为5.29,开盘涨幅0.38%,昨日收盘价5.27。截止发稿时间总市值113.55亿,流通值113.54亿,成交量5.06万手,成交金额26.77万元,换手率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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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司最新公告:《中泰化学: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中国上海
浦东新区东方路 710 号
汤臣国际金融大厦六楼 邮编:200122
电话:(021)58204822 传真:(021)58203032
上海 市浦东东方路 710 号 6/F Tomson Financial Building
汤臣 金融大厦六 楼 710 Dong Fang Road
邮 编: 200122 Shanghai 200122 P. R. China
Tel. : 86-21-58204822
电 话: 86-21-58204822
Fax : 86-21-58203032
传 真: 86-21-58203032
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二?二?年第八次临时股
东大会予以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相关文
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全过程,验证了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听
取了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并监督了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必备文件,并且依法
对自己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现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大会
表决程序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决议通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并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报
刊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列出了大会审议的所有
议题,以及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联系人、股东授权委托书等。
1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本次股东
大会根据上述公告内容如期召开了现场会议,董事长杨江红女士主持会议,依次
对大会所有议案进行了报告。
3.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10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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