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8日,和讯股票发布今日股市最新消息:
上证指数开盘报3256.22,涨幅0.06%
深证成指开盘报13273.50,涨幅0.03%
创业板指数开盘报2648.49,涨幅-0.09%
奥特佳股票(股票代码:002239)开盘价为4.45,开盘涨幅0.23%,昨日收盘价4.44。截止发稿时间总市值139.35亿,流通值139.35亿,成交量15.86万手,成交金额70.58万元,换手率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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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司最新公告:《奥特佳:关于股东债务纠纷和解的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0-102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债务纠纷和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 10 月 27 日收到公司 5%以上股东王进飞发来的《和解协
议书》副本,显示王进飞已就其本人及其附属公司与刘斌及刘斌的
关联公司南通亚伦家纺城置业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亚伦)之间的债
务纠纷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同意和解,债务人刘斌方同意不可撤销
地放弃因相关债务纠纷而对本公司的追索权,并将向最高人民法院
撤回就相关案件对本公司的再审申请。详情如下:
一、股东的债务纠纷背景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刘斌与王进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刘斌本人对王进飞有 3000 万
美元的债权,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南通亚伦对王进飞及其附属的公
司之间有 2.4 亿元的债权。2018 年初,王进飞通过私刻本公司公章
并冒用本公司名义与刘斌及南通亚伦签署担保协议,将本公司列为
债务担保人。后因王进飞无力归还,刘斌及南通亚伦将本公司、王
进飞及其附属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本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对应 2.4 亿元债务的案件(以下简称南通亚伦案),原告南通亚
伦今年 5 月对本公司撤诉(详见 2020 年 5 月 8 日发布的 2020-059
号公告),本公司不担负任何法律责任。
对应 3000 万美元债务的案件(以下简称刘斌案)已经江苏省高
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本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刘斌近日就此案向最
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详见 2020 年 10 月 17 日发布的 2020-097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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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债务纠纷和解协议的基本情况
近日,王进飞方与刘斌方就刘斌案及南通亚伦案达成《和解协
议书》,就解决债务纠纷及排除本公司法律责任事项达成协议,其中
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协议内容为:
刘斌及南通亚伦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承诺,此次和解执行后,不
会以任何方式要求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本公司,下
同)就刘斌案及南通亚伦案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对本公司进行任何
形式的追索。刘斌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撤回就刘斌案对本公司的再审
申请。
三、和解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股东王进飞与其债权人之间的债务纠纷与本公司无关,
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由此引发的系列诉讼本公司皆不承担任何法
律责任。此次王进飞与刘斌及南通亚伦达成和解协议将排除本公司
涉及有关案件的全部潜在法律程序风险,将进一步确认本公司在因
王进飞私刻公章引发的刘斌案和南通亚伦案中不承担任何责任,本
公司表示欢迎。
本公司将关注有关方撤回案件再审申请的进度,根据司法进程
及时披露后续结果。
本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是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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