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5日,和讯股票发布今日股市最新消息:
上证指数开盘报3509.49,涨幅0.22%
深证成指开盘报15167.64,涨幅0.41%
创业板指数开盘报3224.85,涨幅0.76%
皇氏集团股票(股票代码:002329)开盘价为3.60,开盘涨幅0.83%,昨日收盘价3.60。截止发稿时间总市值30.41亿,流通值19.35亿,成交量3.23万手,成交金额11.72万元,换手率0.01%
以上实时数据来源于和讯财经APP。
附公司最新公告:《皇氏集团:关于业绩补偿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1?C010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5 年度,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收购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骄阳”)100%股权。因 2017
年度盛世骄阳实现的净利润和运营收入比例指标均未达到承诺的业绩指标,根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补偿责任人徐蕾蕾须向公司补偿
股份 2,240.53 万股(公司以总额 1 元予以回购)、现金 6,753.16 万元。经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要求徐蕾蕾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将该笔现金
补偿款项支付至指定账户,徐蕾蕾亦对此业绩补偿事项进行了承诺,但徐蕾蕾未
能如期支付,且未提出后续履约计划,相关股份补偿因股份进行了质押亦未能补
偿到位。
考虑到徐蕾蕾业绩补偿存在的违约风险,为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就徐蕾蕾未履行 2017
年度业绩补偿承诺事项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
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二、诉讼一审情况
1
2019 年 2 月 15 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8)桂 01 民
初 236 号】。本次诉讼一审判决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 2019 年 5 月 9 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补偿诉讼事
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三、二审上诉情况
本案一审判决后,公司收购盛世骄阳 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责任
人徐蕾蕾及其配偶不服一审判决,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补偿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9)桂民终 639 号】,因本案在二审审理期间,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
对案涉争议股票享有质权为由,请求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法院裁定撤销南
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桂 01 民初 236 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南宁市中级人
民法院重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补偿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7)。
四、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0 年 9 月 11 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2020 年 2
月 1 日,公司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合作供稿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