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8日,和讯股票发布今日股市最新消息:
上证指数开盘报3504.56,涨幅0.24%
深证成指开盘报15066.46,涨幅0.39%
创业板指数开盘报3202.48,涨幅0.27%
金圆股份股票(股票代码:000546)开盘价为6.65,开盘涨幅-0.15%,昨日收盘价6.66。截止发稿时间总市值47.52亿,流通值45.78亿,成交量2.13万手,成交金额14.16万元,换手率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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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司最新公告:《金圆股份:关于诉讼事项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39,280 万元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并于 2021 年 2 月 1 日收到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
件通知书》【(2021)浙 01 民初 240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诉讼受理立案时间:2021 年 2 月 1 日
2. 诉讼受理机构名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诉讼机构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
4. 本次诉讼当事人:
(1) 原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 被告 1: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
(3) 被告 2:中能源工程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资
本”)
5. 诉讼请求:
(1) 判令两被告返还诚意金 3.5 亿元,支付违约金 4200 万元以及原
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 80 万元等费用。
(2) 诉讼费(含诉讼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能源及其全
资子公司中能资本签署《投资框架协议》。公司计划通过公开挂牌程序以不超过
5.775 亿元的自有资金收购中国能源所持的中机科技发展(茂名)有限公司(简
称“中机科技”)35%的股权。根据《投资框架协议》各方约定:
1.中国能源及中能资本应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向产交所申请公开挂牌交易
其所持的标的公司 35%的股权。挂牌价格应以由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
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并充分考虑评估基准日至挂牌日之间标的公
司的经营状况。公司同意于本协议签署且标的公司 100%股权质押登记至公司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能源及中能资本指定账户支付诚意金 3.5 亿元人民币。
2. 如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能源及中能资本未向产交所申请公开挂牌
交易,视为违约,中国能源及中能资本同意在 2021 年 1 月 3 日前向公司退还诚
意金 3.5 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有权要求中国能源及中能资本于 2021 年 1 月 10
日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诚意金的 12%,即 4200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签署投资框架
协议的公告》(2020-069)。
2020 年 6 月 11 日,中能源工程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机科技
发展(茂名)有限公司 100%股权质押给公司,并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2020 年
6 月 8 日、6 月 11 日、7 月 2 日,公司向中能资本分别支付诚意金 1 亿元、1 亿
元、1.5 亿元,共计 3.5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能源及中能资本始终未
就标的公司 35%的股权向产交所申请公开挂牌交易,也未向公司退还诚意金 3.5
亿元人民币以及资金占用费,上述行为已违反了《投资框架协议》相关约定。公
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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