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9日,和讯股票发布今日股市最新消息:
上证指数开盘报3539.77,涨幅0.21%
深证成指开盘报15330.30,涨幅0.40%
创业板指数开盘报3291.50,涨幅0.41%
精功科技股票(股票代码:002006)开盘价为6.50,开盘涨幅1.72%,昨日收盘价6.39。截止发稿时间总市值29.59亿,流通值29.59亿,成交量92.83万手,成交金额603.40万元,换手率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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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司最新公告:《精功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关 于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大会规则》”)及《浙江精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本次大会。本所律师见证了本次
大会的召开全部过程,并对与本次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
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大会公告文件,随其他应当公
告的文件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开的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就本次大会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
一、关于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2021 年 1 月 18 日,贵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集本次大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贵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了召开本次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
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内容。
2021 年 2 月 3 日下午 14:30 时,本次大会现场会议如期召开,会议由贵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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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司董事长金越顺先生主持,本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大会的召开过程。
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本次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内
容与公告的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大会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根据股东登记表,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 3 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173,817,9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5,516 万股的
38.188%。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和本所律师列席
了本次大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与截
止 2021 年 1 月 2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有关内容一致;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
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 1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6,60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 45,516 万股的 0.001%。
本所律师核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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