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8日,和讯股票发布今日股市最新消息:
上证指数开盘报3721.09,涨幅1.81%
深证成指开盘报16275.98,涨幅1.97%
创业板指数开盘报3475.89,涨幅1.82%
海航投资股票(股票代码:000616)开盘价为2.22,开盘涨幅0.45%,昨日收盘价2.21。截止发稿时间总市值31.75亿,流通值31.75亿,成交量8.17万手,成交金额18.14万元,换手率0.01%
以上实时数据来源于和讯财经APP。
附公司最新公告:《海航投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
司聘请,委派经办律师出席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
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
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
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
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
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发布的《通知》
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办法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 14:30 如期在:北京市朝阳区霄
云路甲 26 号海航大厦 10 层会议室召开,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通知》
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系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10 日 9:15
-15:00。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验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 4 人,代表
股数 11,749,46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8215%。
其中 2 名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存在重复投票,以上投票未被计入现场投票
数。
2、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任律师等,该等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
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为 140,943,53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9.8546%。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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