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坤玉)3月8日,杨洋所属经纪公司悦凯娱乐针对杨洋与上海新文化(300336)国际交流有限公司就电视剧《轩辕剑之汉之云》的演出合同纠纷,再发声明,称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就此事双方无其他争议与未了事宜。
“尽管过程多有波折,但最终双方冰释前嫌,使得事情得以解决。虽然这次杨洋错过了《轩辕剑之汉之云》这部优秀的作品,但希望未来与新文化国际交流公司能有更多机会合作。”此前,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起诉杨洋违约未出演电视剧《汉之云》,索赔2000万。杨洋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
3月7日,杨洋方发布律师声明,否认在与《汉之云》出品方合同纠纷案中败诉,并称已通过法律程序重新启动案件再审。
新京报记者 张坤玉 编辑 吴冬妮 校对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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