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进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近两年后,近日,该事件终于有了初步结论。7月14日晚间,宁波东力(002164,股吧)公告称,公司已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2016年12月13日,宁波东力披露《宁波东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富裕仓储(深圳)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富裕控股有限公司)等12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年富供应链100%股权。宁波东力201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净额为107,921.90万元,本次交易拟购买年富供应链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16,000万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7月17日,交易双方完成了年富供应链100%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资产重组完成。宁波东力于2017年8月将年富供应链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年富供应链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虚增应收款项,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行为。年富供应链向宁波东力提供了含有虚假信息的财务报表,导致宁波东力2016年12月13日披露的《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4年1月1日至 2016年9月30日止)》、2017年7月15日披露的《交易报告书(修订稿)》、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如今,随着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下达,此案终于调查完毕。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旦证监会对宁波东力作出正式处罚,在2016年12月13日至2018年8月24日前买入,并在2018年8月2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博客,微博)》“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针对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年富供应链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宁波东力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拟决定:责令年富供应链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年富供应链6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30万元罚款;责令宁波东力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宁波东力11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30万元罚款。此外,证监会拟决定对李文国、杨战武、刘斌分别釆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徐梓栋、秦理、林文胜分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天眼查”显示,宁波东力从事的主要业务是齿轮箱、电机、门控系统等通用设备的制造、加工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有齿轮箱、电机、门控系统。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宁波东力报告期内预计盈利112,20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7,008.28万元。公司预计2020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司法机关追缴并注销的公司股份134,632,170股,增加净利润115,379.77万元,同时冲回年初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的九江易维长和信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股票账面价值10,207.70万元,扣减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后,减少净利润7,655.78万元,以上两项合计增加公司净利润107,723.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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