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集团因财务造假被监管部门罚款2220万元
12月22日,河北证监局对退市企业庞大集团的财务造假案开出了高达2220万元的大额罚单,并对2名主要责任人员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经过为期7个月的立案调查,庞大集团在债务重组、股权转让等过程中操纵利润总额22.64亿元的巨大造假案,监管部门对主要责任人员黄某宏给予“顶格”处罚,对主要责任人员马某给予接近上限的处罚,3名审计委员会成员、董秘、独董也一并受罚,体现了从严监管、严惩首恶的执法导向。
庞大集团涉及财务造假等三项违法行为,连续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2年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监管部门拟对庞大集团罚款670万元,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成员等8名责任人员罚款合计1550万元。
造假金额高达22.64亿元,其中庞大集团在债务重组过程中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13.11亿元,在股权交易中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9.53亿元。监管部门对主要责任人员黄某宏给予“顶格”处罚,对主要责任人员马某给予接近上限的处罚,另有6名直接责任人员也被处罚。
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将拉开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立体式”追责的序幕,庞大集团可能面临来自投资者的民事赔偿请求和来自公安司法机关的刑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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