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1 日,湖北咸宁中院宣判刘奕受贿案,其获刑十一年,罚 360 万,受贿财物被追缴。
【12 月 11 日,中国足球协会原秘书长刘奕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刘奕受贿一案。被告人刘奕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六十万元。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被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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