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荣丰控股(000668)(000668)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内部控制缺陷以及销售未办理产权车位的会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同时,2024年荣丰控股预计亏损最高4亿元,或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据公告,2023年2月至5月,荣丰控股全资子公司长春荣丰的银行账户曾被查封,但公司未及时披露这一情况。此外,2023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荣丰、北京荣丰均存在大额现金收支情况,资金管理机制不健全,日常现金收支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根据决定书,荣丰控股及相关责任人将受到责令改正和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董事长王征、总经理王焕新、董事会秘书谢高及时任财务总监吴庆均需承担主要责任,将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荣丰控股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去年,该公司陷入困境,业绩大幅亏损。1月24日,荣丰控股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度利润总额亏损2.8亿元至4亿元,归属净利润亏损2.8亿元至4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2.9亿元至4.1亿元,营业收入1.2亿元至1.3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7000万元至8000万元。荣丰控股称,报告期内业绩较上年同期亏损幅度扩大,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因诉讼事项拟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会计准则,拟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
今年1月7日,荣丰控股发布关于就业绩补偿事项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该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要求宁湧超支付业绩补偿款1933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一审判决荣丰控股胜诉,但宁湧超不服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荣丰控股收到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案件受理费16万元由宁湧超负担。荣丰控股表示,尽管诉讼已进入终审阶段,但后续执行情况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当前的财务状况,荣丰控股将披星戴帽。经财务部门预测,荣丰控股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7000万元–8000万元。如最终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相关规定,荣丰控股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月24日,荣丰控股股价继前一日跌停后再度跌停,最新股价报收5.55元/股,总市值8.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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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萍萍 01-24 11:07
董萍萍 01-23 11:28
郭健东 01-22 21:34
王治强 01-22 17:15
王治强 01-20 18:12
张晓波 01-1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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