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环保(603817.SH):子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标准核定,预计增加2025年度净利润3056.27万元

2025-09-01 17:00:38 格隆汇 
新闻摘要
格隆汇9月1日丨海峡环保公布,近日收到《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白金、梅溪污水厂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的批复》,公司子公司福建金溪海峡环保有限公司负责投资运营闽清梅溪污水处理厂、闽清白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其中,闽清梅溪污水处理厂分三期建设,总规模2.0万吨/日;闽清白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分三期建设,总规模2.0万吨/日。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在污水处理服务单价审定完成前,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暂定价向福建金溪海峡环保有限公司预付闽清梅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白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服务费

格隆汇9月1日丨海峡环保(603817.SH)公布,近日收到《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白金、梅溪污水厂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的批复》,公司子公司福建金溪海峡环保有限公司负责投资运营闽清梅溪污水处理厂、闽清白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其中,闽清梅溪污水处理厂分三期建设,总规模2.0万吨/日;闽清白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分三期建设,总规模2.0万吨/日。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在污水处理服务单价审定完成前,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暂定价向福建金溪海峡环保有限公司预付闽清梅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白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服务费。待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审定后,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前已预付给福建金溪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服务费进行结算和补差。

根据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同意梅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核定为2.34元/吨,定价执行时间为2017年8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止;白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核定为2.66元/吨,定价执行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白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成转商业运营之日止。

本次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核定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做好白金、梅溪污水处理服务费的申请结算工作。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增加本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4,046.65万元、增加2025年度净利润3,056.27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责任编辑:郭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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