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股票最新消息2019年8月14日,上证指数收于2808.91,涨幅0.42%;深证成指收于8966.47,涨幅0.72%;创业板指数收于1536.66,涨幅0.81%。截止15:00收盘,烽火电子股票收于7.23,涨幅0.42%,总市值43.54亿,流通值43.54亿,成交量635.48万手,成交金额4573.65万元,换手率1.05%。
从资金流向数据看, 烽火电子主力资金流入261.96万元,主力资金占比5.73%。其中超大单净流入212.02万元,大单净流入49.94万元,中单净流入70.73万元,小单净流入-24.46万元。
以上实时数据来源于和讯财经APP。
附公司最新公告:《烽火电子: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 51 号尚中心 713 室
观韬律师事务所
邮编:710075
Guantao Law Firm
Room 713 Shang Zhong Xin,
No.51 Gaoxin 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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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guantaoxa@guantao.com Xi'an, Shaan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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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2019】第 0480 号
致: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电子”或“公司”)之委托,指派律师列席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及现行有效的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
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已经向本
所律师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任何隐瞒、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之
处;公司保证提供的正本与副本一致、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
件、材料上的所有签字和印章均是真实的;公司保证向本所律师作出的所有口头
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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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的股权比例
数值均采用四舍五入并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除非事先取得本所律
师的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将本法律意见书或其任何部分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
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
本所律师根据《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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