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0日,和讯股票发布今日股市最新消息:
上证指数开盘报2879.08,涨幅-0.14%
深证成指开盘报9340.66,涨幅0.13%
创业板指数开盘报1624.80,涨幅0.12%
兴民智通股票(股票代码:002355)开盘价为6.49,开盘涨幅0.62%,昨日收盘价6.45。截止发稿时间总市值40.28亿,流通值40.55亿,成交量2.00万手,成交金额12.98万元,换手率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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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司最新公告:《兴民智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19]A0428 号
致: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
业办法》)及贵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所指派律师
出席贵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
法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
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
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根据《证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和《从业办法》
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
师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核查,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并由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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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媒体公开发布了《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在上述媒体公
开发布了《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网络投
票的时间及具体操作流程,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
权,有权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登记办法、联系地址、联系人等事项,
同时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贵公司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 15:30 在山东省龙口市龙口
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高赫男主持。
贵公司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19 日的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18 日 15:00 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 15:00。
经核查,贵公司董事会已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按照相关规定以公告方式通知全
体股东,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
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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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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