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7日,和讯股票发布今日股市最新消息:
上证指数开盘报3240.74,涨幅-0.32%
深证成指开盘报13159.37,涨幅-0.24%
创业板指数开盘报2618.70,涨幅0.04%
*ST友谊股票(股票代码:000679)开盘价为3.54,开盘涨幅0.00%,昨日收盘价3.54。截止发稿时间总市值12.62亿,流通值12.61亿,成交量5.43万手,成交金额19.22万元,换手率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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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司最新公告:《*ST友谊:大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ST 友谊 编号:2020—070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连市中
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9 辽 02 民初 949 号)。大连市中级人民法
院就原告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集团”)与被告武信投资控股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信投资控股”)、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武信投资集团”)、武汉凯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
生经贸”)收购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公司为该案第三人。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友谊集团与武信投资控股、武信投资集团、凯生经贸收购合同纠纷一案,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三、判决情况
经审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如下:
(一)被告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30 日
内给付原告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对价款 1,136,095,733.26 元及利息(自 2018
年 7 月 20 日起至对价款付清之日止,以 1,136,095,733.26 元为本金,2019 年 8
月 19 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 1.5 倍计付,2019 年 8
月 20 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5 倍计付);
(二)被告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对
判项第一项确认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被告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凯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促成“大连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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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商城本店、友谊商城新天地店、友谊商城开发区店、
友谊广告公司全部资产”置出给原告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四)驳回原告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6,687,960 元,由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信
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保全费 10,000
元,由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5,000 元,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武汉凯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5,000 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
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裁定、判决为一审结果。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武信投资控股函告,其认为:
该判决尚未生效,不具备强制执行效力;判决内容有失公允,与事实不符,于法
无据,不认可判决结果,将于近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此外,该函告表示:虽然武信投资控股于 2020 年 1 月 8 日与武汉开发投资
有限公司签署的《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仍旧因相关股份冻结而尚
未履行完毕,公司控制权仍未完成变更,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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