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8日,和讯股票发布今日股市最新消息:
上证指数开盘报3721.09,涨幅1.81%
深证成指开盘报16275.98,涨幅1.97%
创业板指数开盘报3475.89,涨幅1.82%
航发控制股票(股票代码:000738)开盘价为21.70,开盘涨幅1.64%,昨日收盘价21.35。截止发稿时间总市值248.60亿,流通值248.60亿,成交量14.70万手,成交金额318.93万元,换手率0.01%
以上实时数据来源于和讯财经APP。
附公司最新公告:《航发控制: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6/10/11/16/17 层,邮编 200120
6/10/11/16/17F, Two IFC, 8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200120, P. R. China
电话/Tel:+86 21 6061 3666 传真/Fax:+86 21 6061 3555
网址: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市中伦(上
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常年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及受
本所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
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下统称“深交所规则”),以及《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真
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1-
法律意见书
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本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
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公告,并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核查验证,现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 2021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在《公司章程》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刊登了《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该《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期限,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
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股
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2:30 在航发
控制 716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合作供稿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