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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13万股东请注意,你的配股时间窗只剩2天,错过最高将亏19%,还有这些配股计划在路上(名单)

2019-04-11 19:50:50 和讯名家 

  “配股又来,而且一次就是两家,如果相关股东忘记参与配股的话,将在除权后直接遭受巨大损失。

  以隆基股份(601012)为例,如果持有隆基股份的投资者未能在接下来的2个交易日参与配股,在除权后将会瞬间遭受19.12%的损失。(注:华微电子(600360)配股缴款期已于今日结束,未参与的股东复牌后将亏损约12%。)

  01注意了!这两家公司的配股缴款时间仅剩下2天

  近期又有上市公司进入配股实施期,并且一次就有两家:隆基股份(601012.SH)和莱茵生物(002166)(002166.SZ),两家公司的配股信息如下:

  隆基股份:

  配股简称为“隆基配股”,配股代码为“760012”,配股价格为4.65元/股。配股比例为每10股可配售 3 股。隆基股份配股缴款起止日期是2019年4月9日(注:即本周二)至2019年4月15日(注:即下周一)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

  莱茵生物:

  配股简称为“莱茵 A1 配”,配股代码为“082166”,配股价格为3.77 元/股,配股比例为每 10 股可配售3 股。莱茵生物配股缴款起止日期是2019 年 4 月 9 日(注:即本周二)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注:即下周一)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

  从上述配股信息可看出,两家公司的配股及缴款日均只剩下两个交易日,可谓非常紧迫了。

  如果忘记配股,或者知道此事,但不参与配股或缴款,有什么后果呢?

  以隆基股份为例,如果目前仍持有隆基股份股票,会出现以下3种情形:

  情形一:根据可配股数,持有隆基股份的投资者全额参与配股(最大可配股数根据持股数和配股比例计算),投资者权益不会受到损失。

  情形二:缴款期内,放弃或完全忘记了参与配股,或想参与配股,但账上并无任何资金,配股完成除权后股价将变为21.91元。而按隆基股份配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27.09元计算,由于配股后进行了除权,复牌后将直接亏损19.12%。

  情形三:缴款期内,未根据最大可配股数全额配股,亏损幅度介于0~19.12%之间。

  举个例子,假如你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100万元市值的隆基股份股票,但直到配股期结束,完全放弃参与配股,待配股完成除权后,将直接亏损19.12万元。

  同样地,以此方法测算,如果持有莱茵生物的投资者,未在配股截止日前全额完成配股并缴款,将遭受0~14.50%的市值损失,如果是完全忘记配股,损失幅度将达到14.50%。

  上述两家公司最近一次财报披露的股东数量显示,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隆基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达80140户,莱茵生物的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4064户,两家公司股东总数合计超过13万户。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执行配股时存在投资者产生损失的可能,现在国内绝大多数券商都非常重视对投资者的配股提醒,很多券商都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提醒相关投资者进行配股,但实际情况中,总存在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配股的情形,从而令投资者产生损失。每位持有待配股公司股份的投资者都有可能成为其中“躺枪”的一员。

  既然配股有可能让疏忽的投资者产生一些损失,那么配股这种融资方式究竟该如何评价呢?有一种观点认为,配股带有某种强制性,投资者不参与配股会造成损失,这种漏配情况还是经常出现,从这个角度上看,配股对于投资者而言并不是一种很友好的融资方式。

  但也有观点认为,配股这种融资方式也有一定的优点,即它在形式上做到了对所有老股东的公平,不涉及新老股东之间利益平衡,所有股东都可参与,这是定向增发所不具备的。

  申万宏源(000166)证券研究所市场研究总监、首席市场分析师桂浩明此前曾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配股由于其融资方式方法的特殊性,不太可能成为最主要的再融资方式。

  另外,如果上市公司配股方案制定不当,如配股价较二级市场价格过分折价,叠加市场大环境不佳,可能会对股价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如2018年初华仁药业(300110)在配股完成复牌后,股价遭到重击,曾连续7个交易日跌停。

  02还有这些公司配股方案在路上

  由于很多投资者并不愿意被动参与配股,那么提前预知相关信息就变得非常重要,如果不想参与配股,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卖出。

  据Wind数据,当前已有近20家公司提出配股预案,但尚未实施,其中华天科技(002185)、北京利尔(002392)、徕木股份、沃尔核材(002130)、浔兴股份(002098)等多公司配股方案已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另有国海证券(000750)、银宝山新(002786)、凌云股份(600480)等公司的方案已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万向钱潮(000559)则已收到证监会核准批复。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证券时报网。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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