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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一字跌停!网友要求直接退市,疯狂钻法律漏洞如何激怒中国~

2019-04-12 15:52:43 和讯名家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视觉中国(000681)这次终于栽了!今天,视觉中国收盘跌停,报25.20元。

  视觉中国一字跌停(图源:百度)

  对于这一个跌停,股民们觉得还远远不够,股吧里不少股民开始猜测视觉中国会有几个跌停,喊8个、9个的不在少数。

  那么,视觉中国如何是犯了众怒的呢?

  被霸占的黑洞照片

  4月11日上午,视觉中国将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印上水印公然在网上公布,并注明“此图仅限于编辑用途,如用于商业用途,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

  面对网友的询问,视觉中国是这么回答的:黑洞照片版权是他们的,要付钱才可以使用。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然而,就在前一天布鲁塞尔的发布会上,事件视界望远镜EHT项目负责人明明说过:“首张黑洞照片发布后,根据国际知识共享署名4.0协议,只要有明确署名即可免费使用。”

  对于外界的质疑,视觉中国开始自己打脸了。

  视觉中国官方微博表示,“黑洞”照片属于Event Horizon Telescope组织,视觉中国通过合作伙伴获得编辑类使用授权。该图片授权并非独家,其他媒体和图片机构也获得了授权。但是该图片根据版权人要求,只能用于新闻编辑传播使用,未经许可,不能作为商业类使用。

  既然版权不是他们的,不能作为商业用途,视觉中国怎么就能强行霸占版权,收取费用呢?

  随着事情继续发酵,今天早上“黑洞照片”的版权方欧洲南方天文台(The European Southern Observatory,以下简称ESO)做出回应。

  据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4月12日报道,欧洲南方天文台表示,视觉中国的这种版权主张不合法,ESO从未,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且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ESO,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自称是视觉中国代表的人联系过ESO。

  图源:每日经济新闻网

  欧洲南方天文台称,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我们,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自称是视觉中国代表的人联系过我们。他们的版权主张,我们还是第一次听说。

  视觉中国将所谓的“授权”视为它可以在中国境内销售这张图片的版权,并从中牟利,这种行为不合法。

  人民日报:不敢配图

  昨天的“黑洞照片”,仅仅是视觉中国的大量不合法版权照片中的冰山一角。

  有网友发现,中国国旗、国徽也在其版权图片范围内,11日下午,@共青团中央 官方微博点名“视觉中国”,质问“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在共青团这条“灵魂质问”的博文下,许多蓝V官微也因自家logo图片被视觉中国未经允许就标注版权而表达不满。

  越来越多的照片侵权、非法牟利行为被网友扒了出来,

  ▼伟人照片

  ▼历史事件

  ▼南京大屠杀历史影像

  面对视觉中国种种流氓行径,各种子虚乌有的图片版权,甚至@人民日报公开发言,其指出:当版权保护成共识,没有人否认摄影作品有著作权。问题在于,著作权是否真成立?

  这条微博的配图没有任何背景,只显示了四个黑体大字——不敢配图,对视觉中国的讽刺意味昭然若揭。

  4月11日晚,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连夜约谈视觉中国网站负责人,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

  天津市网信办发布消息后,视觉中国在官方微博发布致歉信表示,感谢广大网民和媒体的监督,公司将汲取教训认真整改,自愿接受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依规对我公司的处理。

  不过微博被设置成用户无法评论,让网友不免怀疑其道歉的诚意。

  目前视觉中国已经开始整改,经查询发现,官网已无法打开。

  图自网站截图

  莫把版权变霸权

  视觉中国这种盗用图片变成自己版权的行为由来已久,他们没有版权也对别人进行了勒索,甚至还多次碰瓷到原作者团队。

  根据知乎网友反馈显示,视觉中国会将一张没有任何版权标识的图混在一堆免费公共的图片中,钓鱼消费者,甚至直接跳过步骤看你的图中是否有还没注册版权的。这个已经成为了一条成熟产业链,和最初版权保护的初衷完全不同。

  视觉中国会先搜图,再电话联系,然后穿越执法,追溯费用,有些图片自己的网站根本搜不到侵权的图。从2014年开始,视觉中国加大了对作品侵权案例的诉讼力度,2017年达到最高水平。

  视觉中国文书判决时间统计

  有人把这种靠官司盈利的模式指责为“盗图碰瓷”,“打维权比卖图更挣钱”。去年,经纬中国创始管理合伙人的张颖就曾发朋友圈抨击视觉中国是“勒索的商业模式”。

  依靠这种碰瓷式盈利模式,视觉中国最近三年业绩稳步增长:2015年-2017年,营收分别为5.43亿元、7.35亿元、8.15亿元;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8亿元、2.15亿元、2.91亿元。

  最新披露的2018年三季报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收入7.01亿元,同比增长20.97%; 净利润2.20亿元,同比增长35.31%。

  其中,为上市公司贡献 80%营收的核心业务“视觉内容与服务”,正是“钓鱼维权”的部分。

  图源:东兴证券研究所

  中国证券报报道称,“维权获客、维权创收”是视觉中国的创收的方式之一,也就是被诟病已久的“钓鱼维权”。业内人士表示,图片机构追讨版权使用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可厚非,而视觉中国等图片机构采取的“钓鱼执法”的维权手段值得商榷。

  这次在黑洞图上打上水印后,视觉中国的这种靠维权的盈利模式将很难持续。正如新华网所批评的那样“莫把版权变霸权”,这样的做法不合理,也行不通。

  今天上午,国家版权局专门@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央视新闻、新华网,表示将图片版权保护将纳入“剑网2019”专项行动,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

  不过,光靠行政的力量还是不够的,视觉中国能靠“盗图碰瓷”屡试不爽就说明我们在法律存在漏洞。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

  上海市尚法律师事务所朱琳律师表示,上述两条规定意味着,如版权方需对某个侵权方发起侵权诉讼,那么仅需提供一些很初步的权属证据就可以了。

  如果被告对原告是否为版权方存在质疑,则应由被告提供相反证明。但实务操作中,往往很难提供相反证明,作为被告一方非常难以核实原告是否具备起诉权利。所以这为图片公司对维权案件提起诉讼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除了中国的《著作权法》,视觉中国冒充著作权人实施欺骗、讹诈,比如“黑洞照片”一样将大量海外开放版权的照片“占为己有”,同样在钻海外法律的管辖漏洞。

  还有各种公众人物、明星照片上肖像权和摄影作品著作权之间的冲突,各种历史照片、公司logo、“二次拍摄中知识产权界定模糊,视觉中国是在钻《民法》上“民不举,官不究”的原则漏洞。

  以保护之名实施著作权侵权,搞得媒体、自媒体战战兢兢不敢配图,视觉中国、全景网、等图片公司的非法行为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FX168。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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