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歆
科创板申报企业回应交易所问询的“第二轮问答”披露进入高峰期。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截至5月24日晚间,科创板受理企业家数已达111家。其中,18家处于“已受理”,89家处于“已问询”状态,4家企业处于“中止”审核的状态。除了已经率先回复的上交所第三轮问询微芯生物以外,另有32家科创板申报企业完成第二轮问答。
记者独家统计发现,共有9家科创板申报企业在首轮回复中漏答(包括未回答全面、答复明显不符合要求)上交所的提问,并被交易所要求说明理由或是自我评估申请文件质量。其中,只有1家企业自我评估认为“申请文件质量良好”,另有1家企业疑似对此未作答。此外,有个别企业因在申请文件中“打广告”被要求整改。
第二轮问询“私人定制”
企业最低仅需作答8问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33家企业的第二轮“问答”发现,上交所对不同企业提问的数量差异较大,企业最少仅需回答8个问题就可以“交卷”;而有的企业则需回答20个问题。此外,上交所第二轮问询的提问十分具象,可以说针对企业特点“私人订制”,因此直击企业经营、披露中的痛点或疑点。
有申报企业曾经谋求创业板IPO,其报表差异理所当然的成为交易所追问的焦点。上交所要求该企业解释有关补贴计划、计算、发放的具体情况,说明追溯调整2016年财报的理由,说明该事项性质是否属于在创业板申请上市时故意压低人工薪酬、虚增利润。此外,上交所提出,证监会已向企业申请创业板IPO时的保荐机构发出反馈意见,要求公司、保荐机构详细说明未据实回复的原因。该企业则是在在回复中坚称:“在前次申报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未取得上述反馈意见,发行人、保荐机构在本次申报的首轮问询中已据实回复”。
另一家申报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经与引入的投资公司签署对赌协议,上交所要求其“将前述对赌协议的签署、内容及清理情况补充披露;说明除与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对赌协议或其他战略协议,如有请补充披露,并说明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回复认为,对赌协议已经解除,符合上述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
9家企业被追问漏答
1家企业未按要求自我评估
在33家披露第二轮问答的科创板申报企业中,共有9家企业在首轮回复中漏答(包括未回答全面)上交所的提问。
浙江省1家申报企业被上交所要求“请发行人、保荐机构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全面核查是否存在其他未回复或回复存在问题的情况,认真评估自身申请文件的制作质量并发表明确意见”。但是,该企业、保荐机构和律师在其后的回复中均仅表示,“经全面核查后认为不存在其他未回复或回复存在问题的情况”;对于上述问题中评估文件制作质量的问询没有回答。
另有1家注册地在北方的申报企业面对上交所同样的问题选择了“直面”,不过回答内容有些与众不同。该企业表示,“经核查,发行人、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全面核查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不存在其他未回复或回复存在问题的情况,发行人、保荐机构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已经认真评估自身申请文件的制作质量,申请文件质量良好。”上述公司的“自信”有些出人意料是因为,该公司在前一个问题的回复中其已经承认,“由于发行人及各方中介机构对首轮问询函的理解不够透彻,对部分问题未充分明确答复”。
此外,还有科创板部分企业在第二轮回复中未能作答交易所提出的“说明首轮未答复的理由”的问询。
不过,多数首轮漏答问询的申报企业对于文件质量的自我评估比较谨慎,在承认有漏答并补答后纷纷表示,“除前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未回复或回复存在问题的情况。经核查,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已对上述问题进行更正,并对申请文件进行全面复核。后续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将继续提升文件质量”。
除了漏答的情况外,另有多家科创板企业被上交所要求“对披露内容进行整理和精炼,切实提高招股说明书的可读性,并以投资者投资需求为导向编制招股说明书,为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提供充分且必要的信息”。相关企业均表示,“已经按要求修改文件”。
此外,5月24日晚间,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信息显示,有科创板申报企业被要求“认真回复问询函问题,减少回复与问询问题无关的内容,减少使用广告性用语”。
(策划 张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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