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晚间, 深交所就创业板改革配套的七大规则发布了征求意见稿。推出十年的创业板等来了试点注册制。
会议强调,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党中央交办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深交所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起点,打造改革精品工程,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积极贡献力量。[详细]
发布实施配套规则制度,平稳有序做好在审企业平移、拟上市企业申报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场技术准备,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应对,同步推进廉政体系建设,确保改革平稳落地,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改革获得感。[详细]
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设置负面清单,原则上不支持房地产等传统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详细]
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化询价、定价、配售机制,是全面提升创业板新股发行市场化水平的关键。深交所本次改革也对发行承销的市场化定价做出了调整。[详细]
为进一步提高基金产品定价效率,将跟踪指数成份股仅为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指数型ETF、LOF或分级基金B类份额。[详细]
根据新规,创业板将增设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即*ST制度)和其他风险警示制度(即ST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公司存在因财务和其他状况异常情况。[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