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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3日公告显示:
华凯易佰(300592)公告重要内容提示,1、评估对象:易佰网络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2、评估范围:易佰网络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3、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4、评估方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5、评估结论;6、有效使用期;1、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出具的天健湘审[2022]360号《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的净资产为93,180.79万元;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22]0493号《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涉及的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在收益法评估方法下,目标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338,071.00万元。在前述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股权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33,800.00万元,其中乙方1应获得的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9,399.848万元,乙方2应获得的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4,400.152万元;2、甲方将于目标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标的股权转让总对价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涉及的税款,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工商变更登记相关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2、甲、乙双方积极配合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逾期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标的股权转让总对价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标的股权转让总对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3、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日期间,目标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前述期间目标公司发生亏损的,标的股权对应的亏损由乙方以现金对甲方进行全额补偿;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准,下同),标的股权对应的权利义务(包括享有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等留存收益)即由甲方承继;1、甲方陈述、承诺和保证;2、乙方陈述、承诺和保证;(7)根据本协议约定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补偿、赔偿义务时,乙方1、乙方2向甲方承担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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