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8 月 19 日,湖北嘉鱼县法院宣判付翔贪污、受贿等罪,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处罚金 140 万元,追缴相关所得。
【2024 年 8 月 19 日上午,湖北嘉鱼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付翔案】被告人付翔为武汉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等,此次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其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九十万元,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四十万元,对贪污所得依法追缴返还被害单位,受贿所得财物依法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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