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发布新规,事业单位举债须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按时偿还”原则,严禁用于竞争性项目和经常性支出,强化债务全过程管理。
【常州出台新规:事业单位债务管理严格化】 常州市近日发布了一项关于加强市属事业单位债务管理的新通知,由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该通知明确指出,事业单位所举借的债务将不再被视为政府债务,并强调了债务管理的全过程必须遵循“合法合规举借、安全高效使用、按时足额偿还”的原则。 根据通知内容,事业单位的债务举借、管理、使用及偿还等各个环节都将被纳入严格的管控范围,以确保债务的合理使用和及时偿还。此举旨在防止事业单位以支持公益性事业发展的名义,将债务用于竞争性项目和经常性支出,从而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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