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9 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本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9 年 6 月 30 日。】《规定》明确市、区房管部门、市物业中心各单位承担的相关具体职责。进一步细分不同住宅类型维修资金的首次归集原则,明确商品住宅、公有住房售后等的归集标准。重申住宅维修资金的交纳手续,包括新建房屋首次归集和维修资金续筹方式。完善业主大会账户的相关流程,新增商品住宅业主大会账户资金管理模式。规范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使用维修资金的流程,完善相关内容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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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波 08-29 21:42
王治强 08-26 10:33
王治强 08-23 17:40
董萍萍 08-23 14:03
董萍萍 08-23 12:15
刘静 08-20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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