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4 日,文峰股份因操纵证券市场案一审被判连带赔偿,将上诉,结果存不确定性。
【文峰股份收到一审判决,将上诉】9 月 4 日电,文峰股份公告,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原告刘某某、周某某等 4 名自然人投资者与徐翔、徐、文峰股份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一案有了一审判决。判决要求被告徐翔、徐赔偿合计损失 110.26 万元,文峰股份连带责任,公司将上诉,判决非终审,暂无法判断对利润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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