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调整房贷政策,9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15%,自2024年10月9日起执行。
【吉林省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从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获悉,吉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因城施策原则,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及城市政府的调控要求,对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四平市、通化市、白城市、辽源市、松原市、白山市等9个市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具体措施为: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该政策自2024年10月9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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