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2 日,泉州出台房地产新政,取消限购、限售、限价,鼓励“以旧换新”并给予适当补贴。
【10 月 12 日,福建省泉州市出台多项房地产新政】近日,泉州市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文件要求取消限购,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新出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项目不再执行公证摇号政策,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不设置购房条件。已出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项目认筹总人数超总房源套数 200%的,触发摇号销售。同时,鼓励居民“以旧换新”,各县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补贴。取消限售,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新购买的一、二手住房不再执行限售政策。改善性需求再次新购一手商品住房后,可转让第 1 套未满限售年限的商品住房。此外,取消限价,新出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在招拍挂时不再限制商品住宅、车位销售价格,已出让的按相关要求继续执行“限房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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