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公告,就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提出五大方面措施。 现行电动自行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多项,部分修改单将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届时不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各指定认证机构应严格认证,认证委托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证变更。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产品质量和认证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强化登记上牌管理,对不同时间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有不同上牌规定。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处理。 各方加强组织协调,提升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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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 10-12 21:51
董萍萍 10-11 13:33
董萍萍 10-10 10:03
刘畅 09-30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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