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4 日,北京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规定同一不动产居住权相关事宜。
【10 月 24 日,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公开征集意见。】《办法》拟规定,同一不动产只能设立一个居住权,不得重复设立,不过居住权人可为多个人。已办理居住权登记的,不影响办理不动产转移、抵押登记,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告知受让方和抵押权人居住权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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