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6 日,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支持买保障房,改善性住宅贷款额度可上浮 20%,保障房首付不低于 15%。
【10 月 26 日,江苏省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指出,大力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缴存人购买此类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 15%。缴存人购买改善性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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