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行业事件点评: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 关注建筑央企投资机会

2024-11-19 13:15:10 和讯  华龙证券景丹阳
事件:
11 月15 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指引》”),引导上市公司关注自身投资价值,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
观点:
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为核心,鼓励运用资本工具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以提升经营销量和盈利能力为核心,在结合公司实际的背景下,综合运用包括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来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从《指引》要求来看,监管清醒认识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长期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核心,在此基础上并购重组等工具才能发挥作用。《指引》特别提出了上市公司及其实控人、高管不得在市值管理过程中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对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市值管理及长期破净公司提升估值提出明确要求,建筑央企市值提升空间较大。《指引》要求,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员、职责、估值水平检测预警机制、股价下跌应对措施等事项。《指引》要求长期破净公司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受宏观经济增速及建筑行业发展阶段影响,建筑央企作为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收入规模大、业绩增速中枢下移,估值遭到压制,市净率长期显著低于1 倍,有较大提升空间。在《指引》要求下,建筑央企估值有望修复,具备较大投资价值。
投资建议:建筑央企作为主要指数成份股,同时长期破净,在《指引》要求下,有望获得重估。建议关注当前低估较为明显的中国建筑( 601668.SH )、中国铁建( 601186.SH )、中国中铁(601390.SH)、中国交建(601800.SH)、中国中冶(601618.SH)、中国电建(601669.SH)、中国化学(601117.SH)。
风险提示:财政政策落地进度不及预期;地方政府化债进度不及预期;《指引》要求的破净及市值管理措施落地需一定时间周期;地缘政治波动;数据引用风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贺翀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广告】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有问必答- 持牌正规投资顾问为您答疑解惑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