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9 日,重庆宣布 12 月 1 日起取消普通住宅标准,相关税收政策按规定执行。
【11 月 29 日,重庆发布取消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项通知】通知指出,取消本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涉及住房交易的契税政策,以及取消标准后的相关土地增值税政策,按《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执行。本市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本《通知》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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