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4 日,新疆证监局对五矿证券出具警示函,因其在“23 新化 K1”债券承销中存在多项违规。
【新疆证监局对五矿证券出具警示函】12 月 24 日电,新疆证监局决定对五矿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五矿证券作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3 新化 K1”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存在诸多问题。对发行人非经营性往来占款、贸易业务收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不到位,个别财务报表科目分析核查不充分,尽职调查工作底稿不规范,不符合相关要求,违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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