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6 日,广东证监局对珠海水木博雅私募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因其私募业务存多项违规。
【12 月 26 日,广东证监局对珠海水木博雅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该公司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时存在多项违规情形。其一,未有效执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议事程序。其二,未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所管理私募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级。其三,委托无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单位从事资金募集活动。其四,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五,未及时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其六,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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