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中国:三位董事因融资保证金出现违约于禁售期出售公司股份

2025-03-12 18:08:36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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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摘要
每经AI快讯,3月12日,阳光100中国发布公告,本公司获本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易小迪先生、执行董事范小冲先生及非执行董事范晓华女士通知,彼等被视为于禁卖期内在公开市场以强制出售方式出售乐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521.3万股本公司股份,乃因融资保证金出现违约。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AI快讯,3月12日,阳光100中国(02608.HK)发布公告,本公司获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易小迪先生(易先生)、执行董事范小冲先生(范先生)及非执行董事范晓华女士(范女士)通知,彼等被视为于禁卖期内在公开市场以强制出售方式出售乐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521.3万股本公司股份(约占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2%)(出售事项),乃因融资保证金出现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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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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