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8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新银罚决字〔2025〕11号、12号)显示,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对该公司罚款64万元人民币。
田某为时任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对该公司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对田某罚款2万元人民币。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166.SZ)全资子公司。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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