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投资提示:
事件:10 月9 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连续发布四个稀土管制相关规定,其中2025 第61 号公告、第62 号公告主要涉及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第56 号公告、第57 号公告主要涉及对部分稀土设备和原辅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首先,从稀土元素种类上,新规扩大了中重稀土管制元素的范围,在原基础(7 种元素)上新增了5 种(钬、铒、铥、镱、铕)。第57 号公告新增对于钬、铒、铥、镱、铕等物种稀土元素的出口管制,自此,仅剩镧、铈、镨、钕、钷等轻稀土不在管制范围。
其次,对于稀土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新规强化了对稀土产品的出口用途管制,军事用途原则上不允许出口,先进半导体相关用途需逐案审批。第61 号公告提出,境外组织与个人在向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及地区出口特定物项前,须取得中国商务部核发的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件。军事用途出口原则上不予许可,先进半导体、潜在军事用途AI 相关申请需逐案审批,其中部分条款自12 月1 日起实施,原产于中国的物项即日起执行。
本次新规首次提及半导体领域,对于海外供应链的影响进一步提升。
另外,新规还强化了对产业链整体环节的管控,包括对稀土相关技术、稀土设备和原辅材料实施出口管制。第62 号公告提出,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及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技术及其载体的出口管制措施;第56 号公告提出,对部分稀土设备和原辅料相关物项也实施出口管制措施。
自此,政策新规构建了从原材料到产品再到相关技术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管制体系,我国对于稀土产业链的定价权有望进一步增强。今年以来,我国针对稀土出口出台的相关监管规定已经逐渐覆盖了稀土全链条,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技术、稀土物项、出口目的国、最终用户、最终用途等,构建了全方位监管体系。
投资分析意见:我们分析认为,本次商务部发布关于稀土出口管制的一系列新规,进一步强化稀土出口管制,在中美博弈背景下,定价权的竞争将更加重要,稀土板块战略价值凸显,板块估值具备上行空间。建议关注兼具资源整合能力与成长弹性的头部标的:
中国稀土(中重稀土占优,集团整合预期明确);北方稀土/包钢股份(轻稀土领域占优,成本优势明显);广晟有色(广东省内稀土资源整合平台,高端磁材加速布局);金力永磁/正海磁材(预计将受益于出口稀土产品的集中度提升)。
风险提示:政策管控力度不及预期,下游需求不及预期,海外稀土供应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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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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