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行情回顾:本周(11.10-11.14)上证指数报收3,990.49 点,下降0.18%,沪深300 指数报收4628.14 点,下降1.08%。中信电力及公用事业指数报收3225.64 点,下降0.57%,跑赢沪深300 指数0.51pct,位列30 个中信一级板块涨跌幅榜第21。个股方面,电力及公用事业板块上市公司超半数下跌。
本周行业观点:
1360 号文出台,定调重构新能源消纳与调控。“十四五”期间,我国新能源装机量已历史性地超过了火电,能源结构发生重大变化。2025年11 月1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30 年每年要实现2 亿千瓦新能源的合理消纳,既明确了“十五五”新能源坚持规模化开发目标,又作为纲领性政策重构新能源消纳与调控重点。
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消纳。①“沙戈荒”基地:外送与就地消纳并举。②水风光基地一体化:依托水电基地/存量水电外送通道,优化配置新能源。③海上风电:有序开发,集中送出,沿海地区就近消纳。④省内集中式新能源:考虑各省资源、需求、消纳等科学布局。⑤分布式新能源:拓展场景,提高自发自用比例,释放公共电网可开放容量。
鼓励新能源集成与产业融合。鼓励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建立集成发展产业体系,例如布局绿氢、氨、醇等绿色燃料制储输用一体化产业。推动高载能产业向西部转移,鼓励传统产业在热力、供暖、制冷、动力等环节更多使用新能源等。
在1360 号文发布前后,11 月7 日与11 月12 日,国家能源局分别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与《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两个指导意见出台在新能源集成和与其他行业融合发展方面再度提出细化的发展方向。
拓展市场化体系,完善价格机制。适应新能源出力波动特点,缩短中长期交易周期,实现灵活连续交易,推广多年期购电协议机制,稳定长期消纳空间。充分发挥现货市场功能,完善用户侧参与现货市场交易机制。完善电力市场限价等机制,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引导消纳的作用。积极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推进“电—证—碳”市场协同。建立完善跨省跨区新能源送电价格形成和调整机制,鼓励新能源外送基地各类电源整体形成送电价格。健全完善调节性资源容量电价机制。
我们认为,1360 号文的出台明确了新能源坚持开发目标,聚焦新能源消纳调控,推荐拥有优质资源区位优势、项目开发效率高且融资成本低的绿电运营商,尤其关注海风的相对优势;推荐关注火电等灵活性调节资源以及储能、虚拟电厂等投资机会。
投资建议:1360 号文的出台明确了新能源坚持开发目标,聚焦新能源消纳调控,推荐拥有优质资源区位优势、项目开发效率高且融资成本低的绿电运营商,尤其关注海风的相对优势;推荐关注火电等灵活性调节资源以及储能、虚拟电厂等投资机会。建议关注火电板块:华能国际(A+H)、华电国际(A+H)、国电电力、大唐发电、建投能源;以及火电灵活性改造龙头:青达环保、华光环能。推荐布局低估绿电板块,推荐优先关注低估优质绿电及风电运营商,建议关注新天绿色能源、龙源电力、中闽能源等。把握水核防御,建议关注长江电力、国投电力、川投能源、华能水电。
核电板块,建议关注中国核电和中国广核。
风险提示:原料价格超预期上涨;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绿证交易等政策不及预期。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董萍萍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广告】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