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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翔腾达18年净利微增,控股股东8成股份已质押

2019-02-28 20:32:40 和讯股票  SF

  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2月28日,淄博齐翔腾达(002408)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翔腾达”)公告了2018 年年度业绩快报

  2018年净利8.55亿,同比微增

  快报显示,2018年齐翔腾达营业收入27,914,141,825.59元,同比增长25.59%;营业利润988,759,967.92元,同比增涨-0.32%,利润总额988,626,172.11元,同比增涨-0.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5,377,098.40元,同比增长0.68%。

    公司表示,营业收入增加但由于原料成本上涨和部分产品价格下跌导致利润总额同比下降。

齐翔腾达18年净利微增,控股股东8成股份已质押

  需提示的是,此次快报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通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控股股东增持未报告,收到监管函

  2月27日,齐翔腾达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齐翔集团”)因大额增持公司股份未报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了监管函。

齐翔腾达18年净利微增,控股股东8成股份已质押

  2019 年 1 月 9 日,齐翔腾达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2%暨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显示,2018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 月 8 日期间,齐翔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齐翔腾达股票 35,928,142 股,占齐翔腾达总股本的 2.024%。

  深交所在函中表示,齐翔集团作为齐翔腾达持股 50%以上的股东(截止2019 年 2 月 16 日,齐翔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965,129,8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37%)在累计增持齐翔腾达股份比例达到 2%时,未及时停止增持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齐翔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 条、2.1 条和第 2.3 条的规定。请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事实上,截止2019 年 2 月 16 日,齐翔集团已累计质押股份 779,740,818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0.79%,占公司总股本的 43.92 %。

(责任编辑:崔智明 HF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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