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发往各证券公司的《关于就资本市场减税降费措施征集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落款为中国证券业协会,目的是就资本市场减税降费措施征求行业意见,虽字数寥寥,却引发了市场一片猜测。
一份有关资本市场减费降税的通知
这份《通知》原文如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工作部署,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引导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现就资本市场减税降费措施向公司征集意见。请各公司结合实际研提意见,并于2019年2月27日17:00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协会联系人邮箱。
《通知》一出,市场讨论声不断,因未明确减什么税,降哪些费,各类观点频出,有的认为是要降低券商经营成本,有的则认为是要减少企业费用;有声音认为这是A股市场减税降费的前奏,也有声音提到这和中介费用相关,更有甚者想到了印花税。
实际上,此次《通知》下发只是征集证券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减税降费的意见和建议,无关其他。
券商中国从中国证券业协会独家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向证券公司发出的《关于就资本市场减税降费措施征集意见的通知》,是从服务会员出发,旨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企业减税降费的相关要求,征集会员在经营活动中减税降费意见和建议,不涉及其它方面。
由此可见,这是要减轻证券公司的经营活动成本。
资本市场减税降费行动中
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了一系列力度大、内容实、范围广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有力促进了创业创新,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资本市场已落地多项减费降税举措,所以,中国证券业协会的《通知》并不是首次在减少市场参与主体费用上有所行动。
2018年12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所得税优惠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在已对创投企业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行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所得税额的优惠政策基础上,从2019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
2019年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调整降低会费和培训费用,切实减轻行业负担。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精神,修订《会费收缴管理办法》,会费收缴按四级档次严格执行,保证所有会员会费均不增加、大部分降低、少部分持平,切实减轻会员机构会费负担。以协会2017年会费收入为样本测算,修订后的《会费收缴办法》减轻会员会费负担超过3000万元。
二是将远程培训付费课程收费标准由20元/学时下调为15元/学时,团购12元/学时,有效减轻行业机构和学员负担。截至目前,远程培训系统上线课程105门184学时,包括免费课程6门9学时,2018年上线新课程25门66学时。累计注册学员18.1万人,注册机构1.7万家,2018年新增注册机构4002家,新增注册学员5.9万人。
2019年1月2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暨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减免私募创投机构、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地方协会,以及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等会员2019年年会费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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