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晚,上市公司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獐子岛002069)披露公告称,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将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獐子岛玻璃钢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前盐村一宗土地所有权出售给大连临海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显示,上述土地所有权的土地证号为辽(2017)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00900150号,面积为48416.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宗土地所有权账面值为4569.44万元。最终资产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定价,并经过交易双方充分谈判协商后确定为总价款6075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这已是獐子岛近1年内第三次要出售公司资产,而频频出售资产背后,是獐子岛正面临的涉嫌财务造假、业绩亏损等“窘境”。
近1年内第三次出售公司资产
除即将以6075万元卖地外,獐子岛在近1年内已两度计划出售资产。
7月1日晚,獐子岛披露公告称,为集中资源加快海洋牧场重构,降低资产负债率,保障公司安全运营,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獐子岛渔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新中海产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新中海产”)100%股权、持有的新中日本株式会社(下称“新中日本”)90%股权出售给亚洲渔港股份有限公司。
獐子岛称,本次资产出售可能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将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流动性,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截至7月29日,獐子岛表示该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事项正在进一步论证中,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工作。
资料显示,本次交易标的之一的新中海产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为2200万美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收购鱼类、虾类、蟹类、贝类等用于加工鱼类、贝类、虾类、蟹类、销售海产品及水产品、自有冷库出租和自有仓库出租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中海产资产总计2.29亿元,净资产为2.00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5亿元,净利润914.05万元。
另一交易标的新中日本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为2000万日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水产品、水产加工品等的进出口及国内加工、销售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中日本资产总计5647.77万元,净资产为905.7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4亿元,净利润256.49万元。
更早之前的2018年10月,獐子岛发布了《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显示,獐子岛拟与双日株式会社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公司持有的翔祥食品39%股权转让给双日株式会社,转让价格约为7327万元。
调查逾500天证监会认定獐子岛涉嫌财务造假
7月10日晚间,獐子岛披露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事先告知书》”)。在调查逾500天后,证监会给出了对獐子岛立案调查的结果。
《事先告知书》显示,獐子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财务造假、涉嫌虚假记载、涉嫌未及时披露信息等,证监会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回顾被立案调查前1个月的2018年1月,獐子岛披露2017年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发现部分海域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异常,可能对部分海域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或核销处理,预计可能导致公司2017年度全年亏损。为此,獐子岛将原来的业绩预告由2017年盈利9000万至11000万元,大幅下调为亏损5.3亿元至7.2亿元。
最终,獐子岛继2014年后再度“上演”的“扇贝跑了”事件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2018年2月9日,獐子岛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今年7月10日披露的《事先告知书》显示,证监会认定獐子岛涉嫌财务造假,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其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关于底播虾夷扇贝2017年终盘点情况的公告》和《关于核销资产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涉嫌虚假记载。
证监会表示,根据獐子岛成本结转方法,獐子岛2016年真实采捕区域较账面多13.93万亩,致使账面虚减营业成本6,002.99万元。同时,对比2016年初和2017年初库存图,部分2016年有记载的库存区域虽然没有显示采捕轨迹,但在2016年底重新进行了底播,根据獐子岛成本核算方式,上述区域应重新核算成本,既往库存成本应作核销处理,致使账面虚减营业外支出7,111.78万元。
受虚减营业成本、虚减营业外支出影响,獐子岛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资产13,114.77万元,虚增利润13,114.77万元,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15%,2016年度报告中利润总额为8,292.53万元,净利润为7,571.45万元,追溯调整后利润总额为-4,822.23万元,净利润为-5,543.31万元,业绩由盈转亏。
同时,受虚增营业成本、虚增营业外支出和虚增资产减值损失影响,獐子岛2017年年度报告虚减利润27,865.0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8.57%,追溯调整后,业绩仍为亏损。
证监会拟决定对獐子岛及相关人员作出处罚,包括对獐子岛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吴厚刚、副总裁梁峻、董秘孙福君、首席财务官勾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并分别对上述四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时限分别为终身、10年、5年和5年。此外,证监会对赵颖等20名人员处以3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
在上述公告中,獐子岛表示,《事先告知书》中认定的事实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018年,獐子岛实现扭亏为盈。数据显示,獐子岛2018年实现营收27.98亿元,同比下降12.72%;净利润3210.92万元,同比增长104.44%。不过,年报显示,2018年獐子岛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3043.82万元,同比增长319.13%,占净利润的94.80%,而公司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仅为576万元。与此同时,截至2018年12月末,獐子岛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5.41亿元,资产负债率达87.58%,2019年度需要偿还的借款额达25.76亿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獐子岛2018年财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引发了深交所关注。在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时,獐子岛表示,在报告期内计入公司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大部分是公司参与国家政府部门主导的科技研发项目所获得的补助资金,公司对上述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
然而,獐子岛在2019年一季度再次录得亏损。其一季度营收和净利润分别为5.59亿元和-4314.13万元,分别同比下降21.48%和379.43%;今年7月8日,獐子岛披露2019年上半年业绩预告显示,公告预计今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000万元至2500万元。
獐子岛在上述业绩预告中表示,目前,公司海洋牧场生态稳定,2019年上半年,公司按着全年“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用海成本、保证利润盈余”三大运营目标的布局,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在一季度亏损的情况下,公司通过种业、休闲食品、海参、加工与贸易、活鲜品等业务板块的销售拉动,不断提升经营业绩企稳回升,公司二季度单季实现业绩盈利,上半年亏损额度显著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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