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13日丨ST中孚(600595.SH)公布,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豫01破申112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豫01破申112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郑州市丰华碳素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3.2.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12月1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中孚”改为“*ST中孚”,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12月14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2020年12月15日起复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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