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买卖公司股份构成短线交易 兴业银锡监事会主席收警示函

2024-02-27 19:11:15 每日经济新闻 

因亲属买卖公司股票,兴业银锡(SZ000426,股价9.06元,市值166.45亿元)监事会主席刘承革被出具警示函。

2月27日晚间,兴业银锡公告披露,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承革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以下简称内蒙古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刘承革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就在前一日,兴业银锡发布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称,近日收到刘承革出具的《关于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刘承革的儿子刘建宇自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16日多次买卖公司股票。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12月15日,兴业银锡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承革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也就是说,上述短线交易发生在刘承革任职公司监事主席期间。

警示函显示,经查,作为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刘承革的儿子刘建宇通过名下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01万股,成交金额18.86万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9100股,成交金额8.40万元。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二款的规定。

内蒙古证监局称,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局决定对刘承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从兴业银锡披露的信息看,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1577元已由公司收回。经刘承革来函确认,其事前对上述交易情况并不知情,交易前也没有告知其亲属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信息。

此外,兴业银锡在2月26日发布的致歉公告中披露,本次短线交易系因刘建宇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刘建宇买卖公司股票是其本人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独立判断而作出的自主交易决定,不存在因获悉公司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故意。

在2月27日晚间公告中,兴业银锡在相关说明中称,刘承革收到警示函后,表示接受内蒙古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并高度重视警示函指出的问题。

(责任编辑:周文凯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