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Ⅱ行业事件点评报告:保险行业健全定价机制:首提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 再降负债端成本

2024-08-03 16:05:04 和讯  方正证券许旖珊
  事件:8/2 金融监管总局向行业下发《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在保险行业里首次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并对人身保险产品备案及保单利益演示等再度规范。
  首提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通知》明确指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参考5 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 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由保险业协会发布。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应当报金融监管总局。达到触发条件后,各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价。
  当前预定利率下调速度较十年期国债收益率较为滞后,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有望促进保险定价利率市场化,动态调整寿险负债端成本,缓解潜在的利差损风险。
  再降预定利率上限,新备案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由3.0%下调至2.5%,行业在同期高基数下有望维持增长。《通知》明确规定自9/1 起,新备案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10/1 起,新备案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新备案万能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1.5%,最低预定利率与保证利率超过上限的保险产品将停止销售,新备案产品利率水平较当前行业预定利率上限(普通型3.0%,分红型2.5%,万能型2.0%)均下降50bp,但较当前银行5 年期存款依旧有竞争优势,预定利率下调以及动态调整机制有望在降低负债端成本的同时,进一步刺激居民的挪储需求,预计2024 年行业NBV 将继续保持双位数增长。
  报行合一坚定推进,各渠道深化精细化管理。《通知》明确规定深化“报行合一”,加强产品在不同渠道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各公司在产品备案或审批材料中,应当标明个人代理、互联网代理、银邮代理、经纪代理等销售渠道,同时列示附加费用率和费用结构。金融监管总局在6 月下发《保险业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人身保险公司2024 版)(征求意见稿)》,拓展数据采集的深度与广度,采集包括销售人员直接佣金以及中介机构保单手续费等信息,未来或将进一步推进报行合一与各渠道的精细化管理。
  投资建议:资产端预期改善,维持行业推荐评级。估值方面:截至8/2 收盘,当前A 股四家险企平均静态/动态PEV 0.54x/0.52x,均处于历史分位底部,下行风险小。资产端:稳经济政策有望陆续出台,权益和利率改善预期增强,2Q24-4Q24 险企利润在同期低基数下有望逐季度改善,估值修复动力强劲。负债端:银行存款利率持续下行,居民储蓄需求旺盛、保险产品竞争力强劲,预定利率下行有望持续降低负债端成本,刺激现有预定利率产品需求,2024 年行业NBV 有望保持双位数增长。寿险:强烈推荐资产弹性大、负债端有望超预期的新华保险;业绩稳健增长、NBV 和利润有望超预期的中国太保;建议关注中国人寿。财险:强烈推荐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利润有望改善的中国财险、中国人保,以及业绩快速增长的众安在线。
  风险提示:1)政策落地不及预期;2)权益市场震荡下行;3)利率快速下行。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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