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2 月 1 日起取消住宅标准 :契税政策有变

2024-11-29 13:24:30 自选股写手 
新闻摘要
11 月 29 日,重庆 3 部门通知 12 月 1 日起取消普通住宅标准,相关税收政策按规定执行。
【11 月 29 日,重庆市 3 部门发布取消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项通知】明确取消本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涉及住房交易的契税政策,以及取消标准后的相关土地增值税政策,按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4 年第 16 号有关规定执行。本市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通知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有问必答- 持牌正规投资顾问为您答疑解惑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