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常识 凡是股指期货交易,一定是既有买方又有卖方。在股指期货交易中,买进期货合约者称为多头,卖出股指期货合约者称为空头。多头认为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会上涨,所以会买进;相反,空头认为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高了,以后会下跌,所以才卖出。请注意,在股票市场上,也将买进方称为多头,卖出方称为空头。然而,在股票交易中,卖方必须有股票才能卖,没有股票的人是不能卖的。而在股指期货交易中则不一样,没有对应一篮子股票也可以卖出期货合约。两者的差别实质上是现货和期货的差别。 在股指期货交易中,无论是买还是卖,凡是新建头寸都叫开仓。交易者建仓之后手中就持有头寸,这就叫持仓。而平仓是指交易者了结持仓的交易行为,了结的方式是针对持仓方向作相反的对冲买卖。由于开仓和平仓有着不同的含义,所以,交易者在买卖股指期货合约时必须指明是开仓还是平仓。比如,某投资者在12月15日开仓买进1月沪深300指数期货10手(张),成交价为1400点,这时,他就有了10手多头持仓。到12月17日,该投资者见期货价上涨了,于是在1415点的价格卖出平仓6手1月股指期货,成交之后,该投资者的实际持仓就只有4手多单了。如果当日该投资者在报单时报的是卖出开仓6手1月股指期货,成交之后,该投资者的实际持仓就不是原来的4手多单,而是10手多头持仓和6手空头持仓了。 对投资者来说,自己的持仓自然是清楚的。而整个市场的总持仓有多少,实际上也是可以得到的。在交易所发布的行情信息中,专门有"总持仓"一栏,它的含义是市场上所有投资者在该期货合约上总的"未平仓合约"数量。交易者在交易时不断开仓平仓,总持仓因此也在不断变化。由于总持仓变大或变小,反映了市场对该合约的兴趣大小,因而成了投资者非常关注的指标。如果总持仓一路增长,表明多空双方都在开仓,市场交易者对该合约的兴趣在增长,越来越多的资金在涌入该合约交易中;相反,当总持仓一路减少,表明多空双方都在平仓出局,交易者对该合约的兴趣在退潮。还有一种情况是当交易量增长时,总持仓却变化不大,这表明以换手交易为主。 交易所发布的实时行情信息中,有"成交量"和"总持仓"栏目。"总持仓"的含义上面已经解释,而"成交量"是指当日开始交易至当时的累计总成交数量。然而,在统计上,却有单边和双边的区别。我们知道,凡是成交,必定是有买进也有卖出的,而且两者在数量上是绝对相等的。比如,有人出价以1300点买进10张沪深300指数期货,同时有人出价以1300点卖出10张沪深300指数期货,结果这10手单子成交了。那么,总共成交了多少呢?如果以单边计算,则成交量就是10手,而以双边计算,则成交量就是20手了。显然,双边计算是将成交双方的数量加起来统计的。同样,"总持仓"的双边统计也是将多空双方的未平仓数量加起来计算的。请注意,在我国期货市场,"成交量"和"总持仓"都是按双边统计的,而在国外,基本上都是按单边统计的。 期货交易的早期,由于没有计算机,故在交易时都采用公开喊价方式。公开喊价方式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连续竞价制(动盘),它是指在场内交易者在交易所的交易池内面对面地公开喊价,表达各自买进或卖出合约的要求。这种竞价方式是期货交易的主流,欧美期货市场都采用这种方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场内气氛活跃,但其缺陷是人员规模受到场地限制。众多的交易者拥挤在交易池内,人声鼎沸,以致于交易者不得不使用手势来帮助传递交易信息。这种方式的的另一个缺陷是场内交易员比场外交易者有更多的信息和时间优势。抢帽子交易往往成了场内交易员的专利。 中金所计算机交易系统在撮合成交时,基本原则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有的情况下为了控制风险的需要,会采取在价格相同情况下,平仓单优先)。该原则的完整解释是:买家出价高的优先,卖家出价低的优先,如果出价相同则挂单时间最早的优先。例如,某交易者卖出3月沪深300指数期货10手,挂出价格为1400点,交易者甲挂出10手买单,报价为1398点;随后,交易者乙也想买10手,挂价为1399点,由于乙的价格比甲高,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乙的单子排在甲的前面;后来,丙也挂出10手买单,价格同样为1399点,由于挂价与乙相同,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只能排在乙的后面,但仍在甲之前。假如这时有一个交易者以1397点卖出10手,买方优先成交者就是乙。读者可能会想到,优先的买方出价是1399点,而卖方出价是1397点,那么,实际成交价究竟是多少呢?1397、1398、1399点似乎都可以,对此,中金所系统是如何确定的呢? 撮合成交的前提是买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卖出价。当买入价等于卖出价时,成交价就是买入价或卖出价,这一点大家是不会有疑义的。问题是当买入价大于卖出价时成交价应该如何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