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资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目前已启动了《期货法》的立法程序。在《期货法》出台之前,期货法律规范体系的主体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期货市场的主管机关──中国证监会制定的部门规章。1999年国务院发布了《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目前正在修订,这是目前系统规范期货市场的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作为期货市场的监管机关,为贯彻执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规章。会同原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国有企业境外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从而基本上形成了覆盖期货市场各个主体、各个环节的规章体系,使期货市场法规体系基本健全。
投资者在期货公司开户时,要签署《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期货经纪合同书》等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对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因为这些文件规定了投资者与期货公司的各自权利和义务,发生各种纠纷时起到了法律依据的作用。因此一定要充分理解其中的含义,不清楚地可以要求期货公司的开户人员详细解释。有些条款内容是需要双方约定的,可以根据各自情况加以约定,如下单方式、强平条件、通知义务等,这些条款非常重要。另外如果对期货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有不同意见,可要求签署补充协议。 每次下单交易后期货公司会给投资者送达结算单,结算帐单上会有客户的下单、成交、头寸、权益、出入金、保证金余额等信息,必须认真加以审核后签字确认。一旦签字,说明投资者已经认可了期货公司提供的信息,认定了相关的结果,一旦期货价格发生不利变动,所导致的一切后果都要投资者自己承担。 中国期货保证金安全监控中心成立后,现在期货公司给投资者发送结算单都可以通过该中心进行。期货公司在收盘后将投资者的结算单发送给该中心,投资者有义务上该中心网站查询自己的结算单。如果在第二天开盘前不提出疑义,则视作已在帐单上签字。因此投资者必须主动关心自己的交易帐单,如有疑问要及时向期货公司提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发现期货公司有违规、违法行为,可以向交易所监查部门、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期货部等部门投诉或举报。 在经济和商务活动当中,当事人之间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是难以避免的。当发生纠纷时,应当积极通过各种可能的方式和途径解决纠纷。对投资者而言,解决纠纷的过程,也就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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