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金公司一位交易员被曝月薪超过8万,引发不小的争议和质疑。
8月2日,国家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财金〔2022〕87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通知》特别要求,国有金融企业应当积极优化内部收入分配结构,科学设计薪酬体系,合理控制岗位分配级差。
金融企业应当充分调动一线员工、基层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平衡好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基层员工的收入分配关系。
对于总部职工平均工资明显高于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其年度工资总额要进一步加大向一线员工、基层员工倾斜力度。
对于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薪酬总额的35%,根据其所负责业务收益和风险分期考核情况进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当采取延期支付方式,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确保绩效薪酬支付期限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持续期限相匹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金融企业应当严肃分配纪律,严格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将所有工资性收入一律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金融企业应当制定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对于高管或员工未勤勉尽责,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金融企业应当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追回,并止付未支付部分或全部薪酬。
《通知》适用于国有金融企业,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含国有实际控制金融企业)、主权财富基金、国有金融控股公司、国有金融投资运营机构,以及金融基础设施等实质性开展金融业务的其他企业或机构。其他金融企业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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